肃南裕固族自治县2019年文化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

为优化全县文化旅游商品结构,扩大文化消费和旅游购物在旅游收入中的比重,丰富旅游商品品种,繁荣文化旅游商品市场,推动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经肃南县旅游文化产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举办2019肃南文化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面向县内外广泛征集符合大赛主题要求的文化旅游商品创意设计作品参加。

一、大赛主题

文化引领风尚·创意改变生活

二、大赛时间

作品征集截止时间:2019年9月10日

奖项公布时间:2019年9月25日-26日

三、大赛地点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红湾寺镇(县城)

四、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中共肃南县委宣传部、肃南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三)协办单位:肃南县科技局、肃南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河西学院团委、美术学院

(四)执行单位:甘肃省西游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五、大赛内容

征集体现文化内涵、突出旅游特色、满足游客需求,适应市场消费,用创意设计创新肃南文化旅游商品,彰显肃南旅游品质、文化张力和创新活力的优秀文化旅游商品参加展示、评选,设立特等奖,一、二、三等奖,优秀设计奖和优秀组织奖,对获奖作品进行奖励。

六、大赛安排

(一)7月15日—9月10日:作品征集。

(二)7月10日—9月10日:甘肃西游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将本次比赛参赛情况和“肃南文化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报名表”(附件)等相关信息汇总上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三)9月10日前:各参赛人员将参赛作品(实物、照片)送至甘肃西游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肃南县邮政局二楼 18993627048)。

(四)9月15日:在肃南县城设立展区对所有旅游商品进行集中展示和评选。9月25日召开总结会议,对旅游商品大赛获奖作品进行点评和颁奖。

(五)10月-11月,优秀作品展示,召开产品对接会。适时举办获奖人员与旅游商品生产、销售企业代表见面会,把优秀作品向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旅游景区(点)和文化旅游纪念品经销门店推荐,推动大赛成果转化。

七、参赛方式

(一)参赛者将报名表和应征作品邮寄到甘肃西游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肃南县邮政局二楼 18993627048),或投递甘肃西游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实物作品请在规定的时间送达或邮寄至甘肃西游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肃南县邮政局二楼 18993627048)。同时报送设计主题阐释、基本外观尺寸及设计说明。

(三)设计类作品请在规定时间送达或邮寄至甘肃西游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肃南县邮政局二楼 18993627048)。同时报送设计主题阐释、基本外观尺寸及设计说明;报送作品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图片不超过2M,解析度应在300DP以上,A4尺寸大小,多角度图,需注明作品尺寸、材质。

(四)主办方不承担送件过程中造成的破损、遗失责任,寄、送件费用由参赛者自理,到付件拒收。

八、征集类别

体现肃南地域文化、景区特色和人文特征的创意设计类旅游商品,应具有创新性、独特性、时尚性、实用性、纪念性、市场性等特点。(包括纪念品、工艺品、日用品等)。此类作品必须是原创的商品设计方案,具体形式不限,可以是图纸、模型、样品等。参赛作品分实物类作品和设计类分别进行评选。

(一)实物类作品

1.文化旅游商品:具有地方文化符号的旅游商品;

2.科技旅游商品:现代科技与地方特色结合的旅游商品;

3.旅游休闲食品: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休闲食品;

4.体育旅游商品:户外运动与地方特色结合的旅游商品;

5.养生旅游商品:健康保健与地方特色结合的旅游商品。

(二)设计类作品

1.“肃南县休闲文化旅游商品”作品外包装设计;

2.肃南县电商类产品外包装设计;

3.旅游形象设计;

4.旅游地图。

九、奖项设置

大赛分别设实物类和设计类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优秀设计奖和优秀组织奖。

特等奖2个(实物类1个,设计类1个),奖金10000元(个);

一等奖2个(实物类1个,设计类1个),奖金6000元(个);

二等奖4个(实物类2个,设计类2个),奖金4000元(个);

三等奖6个(实物类3个,设计类3个),奖金2000元(个);

优秀设计奖6个(实物类3个,设计类3个),奖金1000元(个);

优秀组织奖1个;奖金1000元(个)。

十、参赛作品评选

(一)评选程序

成立由设计、工艺、营销、旅游、文化等方面的专家、教授组成的专家评审委员会,依据组委会颁布的竞赛要求,制定并公布评选标准。评选采取专家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

(二)评选标准

根据本次大赛的主题,参赛文化旅游作品应突出以下六个特点:

1.地域性:主题突出,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充分体现地域文化特色、资源特点和特征。

2.创新性:产品设计创意新颖、独特,技艺或品种独创。时尚性强,不落俗套,易被旅游者接受。传统工艺推陈出新,高新技术得到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市场性:须能够批量生产或完成市场转化。有进一步深化设计,形成更大市场份额的潜力。

4.工艺性:用材合理、绿色环保、适宜量产。

5.实用性: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寓用于乐,设计合理、美观,易于携带。有与旅游目的地、民族文化和生活方式相关的应用性。

6.示范性:注重传统与现代、文化与科技、纪念性与实用性的结合,能够引导文化旅游商品的消费取向和流行趋势。

十一、有关要求

(一)本次大赛无年龄、行业、地域限制,凡热爱文化和旅游商品研发、设计、生产的企业、院校和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二)参赛作品必须为个人(或单位)原创设计,不得仿冒国内已上市的产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个人(或单位)选送作品所产生的知识产权纠纷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三)每件(套)作品需提供100字以内的设计说明,提供参赛作品实物和照片。实物、照片和说明均不得出现作者的任何信息和记号。

(四)参赛作品的文字说明材料和照片、实物在大赛结束三个月后退还本人,报名后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将通知报送者取回。

(五)报名后符合参赛规则的作品所有者应同意参加大赛主办单位的展示会及有关宣传推荐活动。所有获奖作品将在肃南发布、肃南文化、肃南旅游信息平台推广宣传。

(六)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作品报送人或设计者,必须保证对作品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主办方拥有对所有作品的使用权,无偿用于今后的各类宣传、展览、媒报道等活动。并优先应用于肃南文旅的相关产业。作品的知识产权,可以经过竞拍等形式转让,产生的相应利益,由设计者与投资生产者和经营者共同分配。有市场性的创意和设计作品,将组织批量生产和销售,并优先采购或支付专利费用,购买知识产权,尽快将作品转化成商品,推向市场。

(七)参赛者提交作品之前,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本次大赛的评委会拥有对所有获奖作品的最终裁定权,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并有权在旅游文化商品设计中使用,不另外支付报酬;设计类获奖作品由大赛组委会向文化旅游商品相关企业进行推荐生产。

(八)本届大赛免收报名费和评审费,设计费、模型、样品、产品制作费用等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九)参赛作品达不到相应奖项的评奖标准,该奖项可以空缺。

(十)本方案由肃南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十一)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9月10日18:00时。

作品征集联系人:刘玉龙 地 点:肃南县邮政局二楼

电 话:18993627048 邮 箱:[email protected]

文旅局联系人:陈 雪 电 话:0936-6126627

附件:肃南文化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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